现在是:
首 页
公司概况
业务范围
政策法规
公司业绩
人员组织
资质荣誉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1 2 3 4 5
信息公示
公司业绩
公司地址
在线留言
政策法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
发布时间:2013-12-1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3年 第2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更好地发挥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统一组织所属地区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抽查和督导工作。对考核合格的,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加盖年审合格章;考核不合格的,依规定进行处理,对达不到资质条件要求的,坚决予以淘汰,并及时上网公告。对2014年底前到期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经考核合格的,资质有效期延至2015年12月31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年11月7日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石家庄朝阳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www.sjzchaoyang.com
电话: 0311-87066108  87066106  传真: 0311-87066106 E-mail: yhf136@sina.com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40号 邮编:050051   技术支持:有度网络